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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推行“双公示”模式 擦亮工程招投标阳光透明底色
信息来源: 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科 发布日期: 2026- 05- 25 17: 33 浏览次数:

为纵深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制度改革,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,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推行工程招投标“双公示”模式,同步落实招标计划提前发布、招标文件事前预公示两项举措。通过前移监督关口、再造业务流程,搭建规范化、阳光化的招投标监督服务体系,有效激活市场主体活力,为全市工程建设行业规范有序、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支撑。

一、创建双向公示机制,实现交易信息全域公开

在严格落实法定招标项目提前30日发布招标计划的基础上,增设招标文件预公示机制,构建“招标计划公示+招标文件预公开”的双向透明体系。针对项目招标范围、投标人资格条件、评标评审规则、合同核心条款等关键内容,在招标文件正式发布前,开展不少于3日的预公示工作,全面公开项目核心交易信息。各类市场主体可提前熟知项目情况、有序筹备投标工作、科学制定参与方案,两项公示机制高效衔接、互补赋能,彻底打通项目规划至招标落地的信息壁垒,实现招投标事前、事中全流程公开透明、可查可溯,切实保障公共资源交易阳光规范运行。

二、前置监督防控关口,筑牢公平交易制度防线

依托“双公示”改革举措,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和市场反馈渠道,构建多方参与、全域覆盖的共治监督格局。在招标文件预公示期间,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可针对文件中存在的排他性、倾向性及违规限制性条款,依法依规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,实现交易监督无死角、无盲区。针对收集到的合理意见和优化建议,督促招标人及时核查研判、整改纠偏、完善文件内容,将传统事后异议处置模式转变为事前风险前置防控。通过监督关口前移,从源头杜绝招投标隐性门槛、差别化对待、违规设限等问题,压紧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,全方位保障招投标交易行为合法合规、公平公正。

三、坚持惠民利企原则,提质增效激活市场动能

本次“双公示”制度改革始终坚守“不延长交易周期、不增加企业负担、不增设审批环节”的工作原则,以流程优化赋能服务提质增效。提前发布招标计划,为潜在投标人预留充足的项目调研、方案编制、资源统筹时间,引导市场主体良性竞争、有序参与,有效提升招投标市场参与度与活跃度。招标文件预公示机制,精准破解政企信息不对称、市场信息滞后等痛点,帮助企业精准匹配项目需求、提前完善投标筹备工作,避免因信息偏差错失参与机会。切实践行便民利企服务理念,持续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工程招投标的积极性与主动性。

四、构建多元共治格局,持续优化营商发展环境

“双公示”制度的落地实施,形成行业监管部门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、招标人、代理机构、投标企业、评审专家及社会公众协同联动的多元共治体系,推动招标信息公开化、市场竞争规范化、行业监管长效化。一方面,倒逼招标人规范项目前期谋划和招标实施流程,杜绝各类不规范交易行为;另一方面,充分保障市场主体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有效破除市场壁垒、规范竞争秩序。通过全方位净化交易市场环境,打造公平透明的优质营商环境,为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。

下一步,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创新,优化“双公示”常态化运行机制,不断精简交易流程、细化服务举措,持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效,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。 

来源: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科         编辑:王长俊

校对:苏瑞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审核:赵启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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